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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服务

患者住院须知
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
您好!感谢您选择我院就医,我们将尽心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,帮助患者早日恢复健康,并欢迎您随时对我们的服务提出宝贵意见。

精神疾病有其特殊性,为了使您的亲人得到更好的治疗和护理,特向您做出以下说明,希望得到您的支持、合作和谅解。

一、大部分精神障碍至今病因不明,经过住院治疗,多数患者病情能够好转。然而,也有部分患者由于多方面因素,虽经积极治疗,疗效有可能不理想。

二、医生将根据患者的病情拟定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案,但精神科的药物治疗,在产生疗效的同时,也可能会出现一些药物副作用,如抑制骨髓出现粒细胞减少或缺乏;咽反射减弱导致进食呛咳甚至窒息;体位性低血压导致晕厥、跌倒;锥体外系反应;迟发性运动障碍;恶性症状群等。一般的药物副反应经对症处理后即能消除,极少数病人在正常治疗量范围内,因个体差异也可能发生意外,如猝死。

三、在医院医疗防范的前提下,仍可能出现无法预料或不可预见的冲动伤人、毁物、外跑、消极自杀等危险行为。损坏公私财物照价赔偿。

四、由于病情需要,医院有限度地对精神病人采取保护性约束、隔离等特殊的防范措施,希望家属给予理解和支持;对严重消极、冲动伤人或并发严重躯体疾病病人,医院将向家属发出病重或病危通知书,要求家属陪护或转院治疗,家属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,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将由患者家属或委托人自行承担。

五、为了保证病区的正常医疗秩序,患者及其家属应当自觉遵守医院和病区的“陪床”、“探视”等相关制度,不得将利器、绳带、火种、酒等伤害性危险物品带入病区,如因此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者,患者家属或委托人要承担相应责任。

六、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及时、足额为患者缴纳住院费用。

七、护送患者入院者在入院协议书上签字,作为患者的监护人(委托人),由其负责患者住院期间的相关事务。

八、若是参保病人,请将医保卡和医保证(农合证)带来临时交由医院保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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